向校园欺凌说“不”

时间:2019-03-12


 

    校园欺凌,这是一个所有人在上学的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,也是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。打开网站,搜索关于“校园欺凌”的新闻,会有一大批视频蹦现在眼前:围殴打骂、狂扇耳光、强吞秽物……每一段视频都让人触目惊心。

近年来,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在网络上曝光,如何制止校园欺凌,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。2018年11月21曰,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,也是以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要法治保障,对于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,保护学生身心健康,保障校园良好的教育环境,推动文明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具有积极意义。

明确界定校园欺凌的概念及行为特征

    首先,《规定》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天津市所有的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。在主体方面。明确了学生之间,即实施欺凌的~方应当是学生,或者以学生为主要主体,同时被欺凌的一方也应当是学生。不同校际间的学生欺凌,应当认定为校园欺凌。在发生地点方面,明确为校园内外。有的欺凌行为是发生在校园以外,但对这部分欺凌行为,学校也要承担调查、处置等方面的责任。因此,《规定》将发生在校园外的欺凌也列为校园欺凌的范围,以更好地发挥学校在教育、管理学生方面的作用。

    其次,《规定》采取了归纳与列举并用的方式,对校园欺凌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,从主观上的蓄意或者恶意行为造成的后果、行为的方式等方面,对校园欺凌作出界定,使校园欺凌与学生之间的一般性打架斗殴、打闹嬉戏区别开来。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

    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,情绪不稳定、容易暴躁失控、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,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。除去生理因素外,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。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,包括家庭、社会等诸多方面。

    当孩子接受了、习惯了暴力的环境,暴力对他们而言就是一种正常现象,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,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。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,分辨能力不足,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,从而带来不良影响。这种不良影响,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身上,也会给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带来阻力。

    对于施暴者而言,给他人带来伤害,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,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,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。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(主要是学校和家庭)的认可,那些经常打架,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,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。

对于受害者而言,带来肉体损伤甚至残疾;易造成性格懦弱、自卑,缺乏信心和勇气;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;厌学甚至辍学。

学会远离校园欺凌

不能“怕”字当头。在遇到勒索、敲诈和殴打时不害怕,要敢于抗争。要勇敢说“不”。因为这些拦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,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拦截往往都是一种试探。

如果此时在心理上就被对方压倒,任其欺压,那么就在无形当中鼓励了拦截者,就会带来不良的后果。因而,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“不怕”。但是要注意避免激发对方暴力升级,导致眼前吃亏。

    要及时报告。勒索、敲诈经常是同暴力紧密联系的,青少年可以在“不怕”的前提下与之抗争,但不意味着逞一时之勇,反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要及时向学校、家长报告,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,会在无形中助长对方的气焰,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,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、敲诈和殴打事件发生。

    要搞好人际关系,慎重择友。多交“益友”,不交“损友”。一个有广泛、良好人际关系的学生,不容易成为勒索、敲诈和殴打的对象。对已经受到暴力侵害的学生要多安慰,但不应鼓动或煽动其找人来报复,以免引起更大的争端。

    对施暴学生言传身教。家长和学校对施暴学生不要一味地批判、恐吓、全盘否认,而是要帮助他们看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之处,理解自己施暴行为的前因后果,敢于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,学会用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目标。以此方能惩教结合,立德树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摘自《青春期健康》学生版2019年第2期